元月16日,森源集团所属北京阳光高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签署咨询指导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确定了青龙医院支付北京阳光高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费构成、计算标准、方法及支付时间。
依据2018年9月15日森源集团与青龙县政府签订的《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和2019年3月11日森源集团与青龙县医院、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的《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森源北京阳光高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9日与青龙医院签订了《咨询指导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服务期限为四年,青龙医院每年向医管团队支付劳务费。但因此举为创新性工作,当时商定劳务费支付标准及方式另行签订协议。
经过不断研究探索,森源医管团队破除此类劳务关系没有先例可资借鉴的困扰,拿出了补充协议初步方案。经与青龙医院进行多轮协商,并在县卫健局的重视、关怀、支持和积极协调下,先后呈递青龙县委、县政府审议,补充协议书得到了不断完善。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完成最后签署。补充协议书的签署,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得到了进一步补充完善,表明森源北京阳光高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龙医管团队与青龙医院合作进入了新阶段。